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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申报2023年浙江大学学科交叉预研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7 浏览次数:3157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切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及其与理工农医等学科之间的深化合作与交叉融合,着力解决学科前沿领域的关键学术问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实践问题,实现学术研究的跨越式发展,提升学科自主创新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学科交叉预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的选题应为学科前沿领域的关键学术问题或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实践问题,并涉及两个及以上不同学科(一级学科),且至少有一个文科学科(一级学科)。鼓励文理学科大交叉项目的申报。

二、资助强度和立项数量

项目资助额度为6万元/项,立项数量根据申报项目质量确定。

三、申报要求

1. 项目采用双负责人制。两位项目负责人须在不同一级学科,且至少有一位在文科学科(一级学科)。

2.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为4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学者,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和研究积累。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未完成所承担交叉预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本年度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在研的老师不得再以负责人名义申报本项目。

3. 已申报未立项的项目不得以未经修改的申报材料重新申报。

4. 本次申报不设具体选题,申请者可自行拟定项目名称及研究内容。申请者按要求填写《申报书》,《申报书》文本要求简洁、规范、清晰,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明确跨学科合作研究的目的和任务,内容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

5. 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二年内完成。

6.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学科交叉预研专项项目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执行。

请各学院(系)科研科汇总申报材料,于313日(周一)前,将纸质《申报书》(附件1)一份交至社会科学研究院,电子版发至luxinchen@zju.edu.cn

 

联系人:陈璐馨、赵怡

地址:紫金港校区创意B楼(成钧苑3幢)709

电话:88981910

邮箱:luxinchen@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227


附件1:浙江大学学科交叉预研专项项目申报书(2023年).doc

附件2:浙江大学学科交叉预研专项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浙大社科发[2020]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