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关于申报2023年度浙江大学文科精品力作出版资助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鼓励文科教师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浙江大学文科精品力作出版资助计划”,现将2023年度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成果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并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二、资助对象
本计划原则上资助已全部完成的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学术专著书稿的出版,书稿应为中文,不包括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普及读物、教材教辅、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等。
三、资助额度
每部专著书稿的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具体资助金额视情况而定。
四、申报及资助要求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在编教师。
2.已受其他出版资助的成果原则上不得申报。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不得申报。
4.同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不得申报,往年申报过上述项目的成果进行实质性修改后可以申报。
5.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论文完成时间应在三年以上,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6.受资助成果原则上须在1年内出版,并标注受“浙江大学文科精品力作出版资助计划”资助。
五、申报安排
(一)申报材料
1.申请书1份(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1);
2.书稿3份(纸质版,须匿名)。
(二)时间安排
各学院(系)应坚持质量第一导向,做好学术规范和意识形态审查,于4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统一报送至社科院。社科院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人:张英琪
联系电话:88982384
联系邮箱:zhangyingqi@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