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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开展省文联“艺术乡建”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4 浏览次数:169

各有关学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进全省艺术乡建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和乡村群众投身艺术乡建的热情,根据《关于开展艺术乡建助力共同富裕的指导意见》(浙文联〔202216号),经研究,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在全省开展艺术乡建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全省范围内,征集评选艺术乡建典型案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各地、各单位在推进艺术乡建工作中具有亮点、特点的某项典型做法或具体举措;

艺术乡建推进过程中涌现出的艺术乡建带头人(或团队)、文艺乡贤、文艺两新以及普通群众等社会各类参与力量的典型事迹。

二、推荐条件

(一)实效性。聚焦艺术乡建,围绕乡村在地艺术场景营造、艺术特色村镇培育、村民素养提升、基层文联强基、乡村数字文化赋能、三农题材文艺精品创作等六大行动计划,在实际工作中解决具体问题并取得成效,获得广泛认同。

(二)创新性。聚焦艺术乡建机制性制度性创新,在实践领域有新内容、新途径和新方法,具有创造性价值。

(三)典型性。对各地、各单位推进艺术乡建工作具有启发和示范作用,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具有复制推广的价值。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有关学院(系)对照推荐条件,统筹做好推荐。我校直接向省文联进行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评选报审。省文联收集汇总后,对案例进行初选。按照1:2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并提交专家组,进行最终评选。入选建议名单报省文联党组审定。

(三)集中宣传。最终入选的案例,省文联将编印《浙江省艺术乡建典型案例集(暂定名)》,并对典型案例开展集中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示范引领。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发动、挖掘精选,注重被推荐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将艺术乡建典型案例评选工作作为展现基层艺术乡建建设成果、助力实现精神共富的重要举措。

(二)严格推荐标准。要牢牢把握推荐标准,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全面掌握被推荐典型案例的真实性,认真审核把关被推荐典型案例材料。

(三)加强宣传推广。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评选工作做好广泛宣传,鼓励多种形式创新开展艺术乡建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营造学习典型、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各有关学院(系)统一将本单位《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于32817时前报送社科院(Word版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dxulei@zju.edu.cn)。邮件标题格式:艺术乡建+学院(系)名称+稿件标题。

(五)推荐材料要求。推荐材料字数在2000字以内,随材料报送相应佐证材料及图片6—10张(图片要求:DPI需大于等于300或大于1M以上,图片内容以稿件中涉及的风景、人物和相关艺术乡建工作内容为主。)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88208796

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

 

附件:“艺术乡建”典型案例推荐申报表.docx

 

社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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