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第一批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 浏览次数:1000
各有关学院(系)、老师:
根据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批同意,现将我校2023年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第一批立项课题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课题编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所属单位 | 课题级别 |
1 | 23WH19ZD | 刘基文化系列研究与数据库建设 | 徐永明 | 文学院 | 重大 |
2 | 23WH19ZD-1Z | 刘基文学思想与创作 | 黄鹏程 | 文学院 | 重点 |
3 | 23WH17-6Z | “宋韵”文化与日本九州 | 王海燕 | 历史学院 | 重点 |
4 | 23WH02ZD | “八八战略”理论研究 | 董雪兵 | 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 | 重大 |
立项后续事宜如下:
1.社科院将另行发布《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立项协议书》与《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申报表》,待发布后请各课题总负责人及时填写。
2.请于4月20日前以学院(系)为单位将纸质协议书(一式四份)和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交至社科院科管部。逾期未签协议者,省社科联将视为放弃课题立项。
3.在研究过程中,各课题负责人必须遵守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牢固树立创新意识、问题意识和精品意识,恪守学术诚信,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4.研究成果完成后,各课题主要负责人须及时将匿名的项目成果(纸质书稿一式5本)提交至社科院科管部,由社科院统一提交省文化研究工程办公室申请课题成果鉴定。
鉴定合格并符合出版要求的,由省文化研究工程办公室纳入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成果文库,统一组织出版。未经同意,课题组不得自行联系出版事宜(其中纳入项目、省市县共建项目可自行联系出版,但须按照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成果出版的有关要求执行)。
社科院联系人:任珂慧,88981068,f021009@zju.edu.cn
省社科联规划处联系人:黄 获,刘博京
联系电话:0571-8105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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