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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23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2 浏览次数:247

各有关学院、各项目首席专家: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简称《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23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简称重大攻关项目)2023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简称中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2021年批准立项的重大攻关项目。

二、中检办法和主要内容

1.本次中检采取网上通讯评审方式,由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组织评审工作。

2.按照《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检以《投标评审书》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1)首席专家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下一阶段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2)是否形成高质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取得明显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是否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资助”字样。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https://sinoss.moe.edu.cn/)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填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请各有关项目首席专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并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项目基本信息后,以附件形式上传《中检报告书》、开题修改后的《投标评审书》、相关研究成果及其他附件材料。请各项目首席专家于2023620日前完成中检材料的在线上传和提交工作。

3.各有关项目首席专家请于2023627前提交下列纸质件中检材料至所在学院统一报送社科院:

1)《中检报告书》(一式2份,其中,“单位财务管理部门意见”处请签章完毕);

2)相关研究成果及附件材料(一式2套)。

四、有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1.各项目组要按《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开展中检工作,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

2.中检结果将作为重大攻关项目后续研究支持的主要依据。

1)本次中检不合格将暂停拨款,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并参加下一次中检。

2)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88208796

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附件2:2023年度需参加中检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一览表.xlsx

 

社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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