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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开展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7 浏览次数:330

各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后期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基金使用效益,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基金处将对重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对象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二、检查评估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内调研等方面成效。

2.阶段性研究成果情况。包括代表性成果简介、阶段性成果清单、决策咨询报告及成果宣传推介等。

3.经费使用情况。列出各科目经费的支出明细情况。

4.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

5.请首席专家提交一篇与课题研究相关的代表性论文(全文)。

三、检查评估要求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对重大项目中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并作为综合评价和鉴定结项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各有关学院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课题组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023717日前,各有关学院统一将本单位的《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与课题研究相关的代表性论文(全文,一式2份,每个项目1篇)提交至社科院,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0571-88208796

电子邮箱:zdxulei@zju.edu.cn

 

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2:需参加中期检查的重大项目清单.xlsx

 

社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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