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关于申报2024年度浙江大学文科“青峰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进一步促进文科青年学者成长,加快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培育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设置“青峰计划”专项。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选题范围
应聚焦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学术前沿,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结合自身研究基础,自行拟定项目名称及研究内容。
二、资助额度及立项数量
资助时间一般为3年,资助额度6万元/项,第一年、第二年分别拨付2万元/项,剩余研究经费结项后拨付。
立项数量根据申报项目质量和年度预算控制数确定。
三、资助要求
1.原则上资助基础扎实、能力突出的40周岁及以下文科青年科研人员(在编在岗)开展自主研究。
2.在研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不重复资助。
3.在研期间项目负责人应积极申报每年度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国社科项目负责人暂不资助。
4.本次申报不设具体选题,申报人可自行拟定项目名称及研究内容并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
5.项目研究成果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6.在研期间应接受年度检查,按要求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7.对于当年拨款经费,使用截止期为2024年12月20日,按照《浙江大学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计〔2016〕2号)文件精神,执行率要求为9月底75%、11月底95%、12月底100%。
四、结项要求
1.相关研究在研期间获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即视为结项。
2.如资助期满后未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有其他高水平研究成果亦可视为结项。
请各学院(系)汇总申报材料,于3月14日前,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一份交至社会科学研究院,电子版发至zhangyingqi@zju.edu.cn。
联系人:张英琪
联系电话:88982384
联系邮箱:zhangyingqi@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