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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申报浙江大学2023-2025年高水平学术期刊建设资助项目(人文专项第二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7 浏览次数:56

各相关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文基础学科建设,提升学术期刊办刊质量与影响力,经研究,启动新一轮浙江大学高水平学术期刊建设资助项目(人文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资助未被列入“浙江大学2022-2025年高水平学术期刊建设资助项目”和“浙江大学2023-2025年高水平学术期刊建设(人文专项)资助项目”的新刊(含集刊)。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刊宗旨,学风严谨,遵守学术规范。

2.不存在违反学术道德情况或学术道德争议。

3.编辑队伍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编校质量高。

4.申报学科原则上须具有较强的综合学术实力,且能够为办刊提供稳定的学科资源、人员、场地以及配套经费等支持。

5.期刊由浙江大学(含人文学部下属院系)为第一主办单位,由浙江大学教师担任主编。

6.新刊要求创刊目标和宗旨明确,办刊方向能填补某一领域学术空白,能够在20241231日前完成首期出版。

三、资助周期和额度

资助周期为2024-2025年共两年,按建设进展分年度拨款,每刊每年不高于10万元。

四、申报方式

拟申报资助的期刊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建设资助项目申报表》(新刊),交所在学院(系)审核。各相关学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期刊进行推荐排序,于422日(周一)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社会科学研究院。电子版请发送邮箱:luying73@zju.edu.cn,纸质材料一式贰份请交至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3幢南面709办公室。同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所有权证明材料(外文刊合同、集刊版权页等)。

五、其他事项

1.依托院系要从期刊质量(包括政治把关、学术质量、出版质量等)、期刊建设管理(包括编辑人员配备、办刊配套经费、审稿流程等)等方面加强审核把关。

2.对获得资助的期刊实施考核管理,包括年度总结、中期考核和结项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3.对获得资助的期刊,资助期内请务必在刊物明显位置标注“受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钟子逸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Zhong Ziyi Funds of Zhejiang University Education Foundation)。

未尽事宜,敬请垂询。


社科院联系人:陆影、赵怡,联系电话:0571-88981910


附件1: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建设资助项目申报表(新刊).docx

附件2: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建设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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