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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5 浏览次数:97

各有关单位、老师: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以对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和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学术支撑作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有关键性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着力服务党和国家战略需求,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批次重大项目共发布375个招标选题。除方向性选题外,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60—8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三、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四、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附件1)投标。本次招标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带*)和具体选题。投标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投标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44月制,以下简称《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4.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5.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侧重学科交叉(在《投标书》中注明直接相关学科)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项目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完成,少数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

7.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专题数据库(语料库)的,要坚持公益共享原则,结项验收时须实现线上开放使用功能。

五、投标纪律要求

1. 各单位及投标人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2.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4.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六、时间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我校具体安排如下:

417日前,各单位报送申报意向。各单位根据《招标选题》进行针对性动员,将本单位《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社科院。原则上同一个选题只能有一人申报。

419日前,社科院确定申报人和申报选题。

430日前,社科院组织申报前期论证交流。对申报选题、总体框架、基本思路等进行论证交流。

531日前,各单位对《投标书》进行形式初审、内容论证。各单位对《投标书》进行形式初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内容论证,论证安排请提前报社科院。

614日前,社科院对《投标书》进行形式复审、内容论证。

78日前,申报人完成系统填报。各单位请提前汇总电子版《投标书》(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30M)后统一报送至社科院进行形式复审。各申报人根据形式审查意见对《投标书》进行修改完善后完成系统填报,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请申报人务必严格按照学校通知时间提交材料,以便社科院及时进行审核。

七、注意事项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627日零时开放,首席专家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待责任单位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投标书》中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须签名,所有涉及单位签章之处(省社科管理部门除外),先以纸质版完成后再扫描归入PDF版本,主要包括责任二级单位签章、合作单位签章(如有)、责任单位签章。责任单位签章扫描件由社科院统一提供。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88982755

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

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成均苑3708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415

 

附件1: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pdf

附件2: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x

附件3: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