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省社科规划2024年“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预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关于征集“社科赋能行动”2024年预立项选题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24〕9号)要求和“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工作安排,由专家(团队)申报,山区(海岛)县党政主要领导审定推荐、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公示,现我校将2024年浙江省社科规划“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预立项项目公布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单位 |
1 | 浙江省山区海岛县特色产业与人才培育协同发展的路径研究 | 陈丽君 | 公共管理学院 |
2 | 山海协作“产业飞地”建设新模式、新机制探索研究 | 李学文 | 公共管理学院 |
1.本次纳入2024年预立项项目的研究期限为一年,未获得正式立项的项目到期自行终止。预立项项目以成果形式分批进行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符合验收标准的予以正式立项。验收标准包括:①入编《浙江社科要报》;②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省委省政府领导、省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批示;③作为理论文章或宣传通讯发表在省级以上主要报刊(在“三报一刊”发表文章,字数1500字以上;在《浙江日报》等省级纸媒上发表文章,字数2000字以上)或出版相关主题专著;④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相关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或所在市的市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经有关政策部门采纳运用;⑤其他实现有效宣传或转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以上成果应经正式编发且必须标注“‘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研究成果”字样。
2.本次通过县(市、区)社科联申报未获得县(市、区)主要领导推荐没有被纳入2024年预立项课题的,由各县(市、区)社科联结合当地实际在本次落选的申报选题中择优选择部分选题,作为“社科赋能行动”储备选题。储备选题成果符合省社科规划应用对策类课题立项标准的给予正式立项;储备选题成果获相关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或所在市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经有关政策部门采纳运用并取得实际成效的,经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后给予正式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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