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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申报浙江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创新团队(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9 浏览次数:115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了落实第五次文科大会精神,对接教育部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部署,突出强化有组织科研,加快建设服务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战略基地,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创新团队(第二批)(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 坚持战略导向、一流导向创新团队建设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承担国家战略任务来加快推动学术研究的高水平发展。坚持与一流学科建设深度融合,紧扣新一轮学科建设目标,充分发挥人才在学科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2. 坚持拔尖筑峰、优中选优。创新团队建设要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高原基础上筑高峰,通过精准支持和引导,相关领域要达到国内顶尖、国际领先。能产出一批重大项目、重量级成果,构筑高端平台,培养出一大批杰出人才。

3. 坚持大师引领、梯队合理。创新团队建设要充分发挥我校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强化高层次人才对青年学者的传帮带作用,形成学术大师和青年人才薪火传承的团队发展态势。

4. 坚持平台支撑、院系保障。创新团队建设要与平台基地建设互动共促,通过平台集聚人才资源,通过团队建强建优平台。要强化学院(系)对创新团队的支撑保障,形成院校助推队伍建设的合力。

二、申报条件

1. 目标清晰。创新团队应以项目、平台、人才的高质量发展增量为核心,明确提出建设目标和预期标志性成果,推进团队设计与组织。

2. 双负责人制。实行首席专家和学院(系)党政负责人共同负责制创新团队由首席专家领衔,会同团队成员决定各项工作安排。学院(系)党政负责人全力支持团队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并研究落实资源保障。首席专家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应当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大的国内外影响力,并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策划和团队领导能力,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工作。

3. 平台支撑。创新团队一般应以省部级平台为支撑,有充足的经费保障、良好的建设条件和内外部发展环境。

4. 团队结构。团队应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较强的协同科研攻关能力,成员结构合理,包括首席专家1人,研究骨干不少于5人,其中青年学者(45周岁及以下)比例不少于50%

5. 配套政策。学校在建设期内为入选团队提供不低于60万元/团队的经费支持,团队所在学院须不低于1:1配套支持经费

三、团队任务

入选团队要紧扣服务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建构这一核心任务,开展以下工作:

1.编写学科手册(知识手册)和教材。整合学术界资源,将学科前沿问题研究成果有机转化为各学科教材、学科手册(知识手册)等。

2. 产出重大学术成果。组织或参与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大专项”和“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产出一批具有思想性、理论性、影响力的著作、论文和咨政成果。

3. 加强平台建设。争取新增国家级平台。

4. 开展中国案例研究与应用。形成具有浙大标识度的中国案例研究系列成果,充分发挥案例教学重要育人作用,加强优质案例的国际传播。

四、申报安排

1. 实行推荐申报。各文科学院(系)根据学院和学科发展总体规划,围绕重点建设领域,提出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每个一级学科范围内限报1个团队。注:第一批已入选的创新团队所属一级学科不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2. 社科院根据各学院(系)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建设创新团队名单。

五、申报材料

填写《浙江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创新团队申报书》(见附件),纸质件一式1份于2024614日前递交社科院(紫金港校区成均苑3幢南面709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本至luying73@zju.edu.cn

六、其他

1. 创新团队建设期为3年,成熟一批启动一批,分批试点推进建设,实行动态调整。

2.实行中期考核和期满考评制度。申请时所填报的建设目标与标志性成果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3. 支持经费实行年度预算制,学科手册(知识手册)和教材出版费另行资助。

  

联系人:赵怡、陆影

联系电话:88981910

电子邮箱:luying73@zju.edu.cn

附件:浙江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创新团队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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