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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申报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5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关于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重大课题为牵引,在既有标志性成果基础上继续孵化更具全国性显示度成果,为冲击国家高端智库打下扎实研究基础,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贡献智库力量。

二、申报及立项要求

1.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专项课题级别为重大课题。研究选题必须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产出立足智库“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方面的重要成果。

2.按照自主申报、择优立项的原则,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专项课题以2023年度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为申报、立项主体。各建设智库根据自身研究领域以及目前正在开展的重大品牌研究,每家智库申报数量不超过1课题负责人须为智库首席专家、负责人或执行负责人,子课题可设置3-4个,一般为智库优秀青年研究人员,鼓励各建设智库整合研究资源,发动省内外专家学者参与课题研究。

3.省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对拟推荐课题进行会议评审,最终确定立项名单。

4.结题形式:立项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课题成果应为智库年度报告、皮书等标志性智库产品,相关内容获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国家相关部委采纳等。

5.相关智库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立项课题重点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计划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

三、材料报送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918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社科院智库管理部。申报材料包括:

1.《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专项课题申报书》一式9份;

2.《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

申报书(盖章PDF版本)及汇总表电子稿等请同时发送至邮箱(maoxinyi0116@zju.edu.cn)。

 


省社联联系人:李波、熊立春,87053182,邮箱:zjssklkgc@vip.163.com,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615室(邮编:310005)。

社科院联系人:毛心怡,88981205,邮箱:maoxinyi0116@zju.edu.cn,地址:紫金港校区文科组团成均苑3幢南面710办公室。

 

附件:

1.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专项课题申报书.docx

2.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