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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24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8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学院、各项目首席专家: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24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简称《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我校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简称重大攻关项目)2024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简称中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2022年批准立项的重大攻关项目。

二、中检办法和主要内容

1.本次中检采取网上通讯评审方式,由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组织评审工作。

2.按照《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检以《投标评审书》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1)首席专家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下一阶段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2)是否形成高质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取得明显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是否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资助”字样。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一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https://sinoss.moe.edu.cn/)  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填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请各项目首席专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并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项目基本信息后,以附件形式上传《中检报告书》、开题修改后的《投标评审书》、相关研究成果及其他附件材料。请各项目首席专家于在2024年10月16日前登录系统完成中检材料的在线上传和提交工作。

四、有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1.各项目组要按《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开展中检工作,并以中检为契机推进项目研究工作和经费执行进度,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中检结果和经费执行进度将作为重大攻关项目后续研究支持的主要依据。

(1)本次中检不合格将暂停拨款,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 整改并参加下一次中检。

(2)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88982755

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

 

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