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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申报2025年度浙江大学文科“青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5 浏览次数:200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进一步促进文科青年学者成长,加快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培育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设置文科“青峰计划”专项。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选题范围

聚焦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学术前沿,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结合自身研究基础,自行拟定项目名称及研究内容。

二、资助额度及立项数量

资助时间一般为3年,资助额度6万元/项,分年度拨付。

立项数量根据申报项目质量和年度预算控制数确定。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为入职5年内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在编在岗人员,女性入职年限和年龄均放宽2年。

2.在研个人研究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曾受文科“青峰计划”资助人员不得申报。

4.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本次申报不设具体选题,申报人可自行拟定项目名称及研究内容并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

四、资助及结项要求

1.在研期间项目负责人应积极申报每年度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相关研究在研期间获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即视为结项。

2.如资助期满后未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亦可视为结项:

1)完成字数15万字以上书稿1部;

2)发表国内一级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国外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1篇;

3)智库成果认定为浙江大学A1项或B2项。

4)其他经专家认定的高水平研究成果。

3.项目研究成果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4.在研期间应接受年度检查,按要求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5.对于当年拨款经费,使用截止期为当年1220日,按照《浙江大学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计〔20162号)文件精神,执行率要求为9月底75%11月底95%12月底100%

请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于319日前,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一份交至社会科学研究院,电子版发送至zhangyingqi@zju.edu.cn

 

联系人:张英琪

联系电话:88982384

联系邮箱:zhangyingqi@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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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文科“青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