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关于公布浙江大学202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09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经个人申报、评审、公示,社会科学研究院审批同意,现将我校202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
202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研究周期为2-3年(专项项目有单独规定的除外),立项项目必须在研究周期内完成发表、采纳等并达到结项要求,提交结项材料,具体结题要求见《关于开展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结题工作的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告知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确认书》(附件2),认真阅读后填写相关内容。填写时请注意:(1)项目确认书用A4纸双面打印;(2)项目负责人需手写签名。
各项目负责人将填好的确认书一式3份提交所在单位,由各单位负责核对,确认所填写内容无误后在项目承担单位处加盖公章,于2025年10月13日前提交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审核、盖章后返还两份确认书,分别由项目负责人和其所在单位保管和存档。逾期未签确认书者,视为放弃该项目立项。
请项目负责人于10月13日前同时在科研服务系统完成项目立项申请。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管理,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1:202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立项清单.xlsx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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