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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推荐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1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的意见》和省社科联第九次代表大会精神,结合“十五五”时期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需要,省社科联决定建立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组。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真”“情”“实”“意”要求,加强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锚定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和高水平建设社科强省需要,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荐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为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高水平建设社科强省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须全职在浙江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学风作风优良。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

3.健康状况良好。活跃在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一线,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6111日及以后出生),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4.学术造诣深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较大。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作为第一作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社科优秀成果奖,或作品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②入选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省社科联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

③近5年内(202111日以后),新立项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结项获评“良好”及以上等级。

省特级专家及入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70周岁(195611日及以后出生)

符合第13条的原“十四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全部入选无需再次推荐。

三、推荐方式和要求

1.单位汇总报送符合条件的专家,不限制推荐人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名单梳理、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等工作,确保人选质量。原则符合条件专家

2.单位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学校将进行统一公示,对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

3.请各单位226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推荐表excel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021050@zju.edu.cn,邮件名称请以“××单位评审专家推荐”命名。

本次推荐专家同时226日前更新大成集智系统https://dcjz.zjskw.gov.cn/spoink-web/#/centerlogin内个人信息及成果未在系统注册的学者及时注册逾期未更新个人信息的,将影响后续遴选工作。

 

社科院联系人:陈琼

联系方式:88982304f021050@zju.edu.cn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推荐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