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一般申报

社科院关于申报2026年度浙江大学文科“青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4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进一步促进文科青年学者成长,加快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培育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设置文科“青峰计划”专项。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选题范围

聚焦哲学社会科学科学术前沿,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结合自身研究基础,自行拟定项目名称及研究内容。

二、资助额度及立项数量

资助时间一般为3年,资助额度6万元/,分年度拨付

立项数量根据申报项目质量和年度预算控制数确定。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为入职5年内编在岗人员申报当年11日,男性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11日后出生),女性申报人入职年限和年龄均放宽2年。

2.在研个人研究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曾受文科“青峰计划”资助人员不得申报。

4.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本次申报不设具体选题,申报人可自行拟定项目名称及研究内容并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

四、资助及结项要求

1.在研期间项目负责人应积极申报每年度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相关研究在研期间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即视为结

2.如资助期满后未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亦可视为结项:

1完成字数15以上书稿1部;

2发表国内一级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国外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1篇;

3)智库成果认定为浙江大学A1项或B2项。

4)其他经专家认定的高水平研究成果。

3.项目研究成果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4.在研期间应接受年度检查,按要求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5.对于当年拨款经费,使用截止期为当年1220日,按照《浙江大学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计〔20162号)文件精神,执行率要求为9月底75%11月底95%12月底100%

请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于318日前,将纸质《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份交至社会科学研究院,电子版发送zhangyingqi@zju.edu.cn

 

联系人:张英琪

联系电话:88982384

联系邮箱:zhangyingqi@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634

浙江大学文科“青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