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函〔2026〕13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项目重点支持面向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需求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通用人工智能、多模态大模型、空间计算、扩展现实、智能体验装备、新型显示、绿色低碳等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示范,支持面向低空旅游、沉浸式交互、数字内容智能生产等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技术集成创新。推荐项目应立足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预期应用前景广阔、影响力大、示范引领效果好。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71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二)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四)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与资助资金之比不低于1:1。
(五)鼓励“产学研用”各类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鼓励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在同等条件下,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优先。
三、推荐单位和名额
(一)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申报,可择优推荐不超过4个项目。
(二)我校择优申报1项。
四、支持举措
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根据项目质量和体量等情况给予5万元或10万元支持。
五、其他事项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单位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于2026年5月6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需排序)word版统一发送至f021050@zju.edu.cn。相关材料模板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一栏下载。
社科院联系人:陈琼 88982304
附件:
1.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doc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