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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申报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2026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6 浏览次数:30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现启动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202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习近平教育重要论述理论化体系化的科学内涵研究

2.习近平教育重要论述的浙江溯源及其生动实践研究

3.教育强国战略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

4.教育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

5.新质生产力与高质量发展研究

6.共同富裕理论和经验研究

7.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研究

8.文化创新与文化强国建设研究

9.新时代文明实践理论与实践研究

10.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研究

11.中华文明国际传播研究

12.“十五五”规划与中国式现代化体系研究

13.“十五五”规划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

除上述选题方向外,申请人也可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其他领域、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等,自行设计具体选题。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二、资助额度

资助经费一般为6万元,立项中期检查各拨付2万元,结题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

2.在研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个人研究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不得以已立项项目的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四、其他规定

1.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

2.课题研究成果发表时要求署名浙江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且同时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3.如获批立项,项目负责人应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研究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在报刊媒体上发表理论宣传文章,积极向有关部门报送决策咨询报告等阶段性研究成果

五、申报安排

1.项目申报书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于2026520日前,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统一交至社科院,同时提交电子版。

2.社科院和中特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

 

联系人:张英琪、叶文

联系电话:8820833987075320

联系邮箱:zhangyingqi@zju.edu.cn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浙江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

202656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2026年度课题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