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通知

社科院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0 浏览次数:11

各有关单位、首席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和基金使用效益,不断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优秀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继续对重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范围

2024年立项的重大项目及少量其他年度立项的重大项目。

二、检查评估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方面成效。

2.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代表性成果简介、阶段性成果清单及成果宣传推介情况等。

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4.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是否可行。涉及数据库(资料库)建设类项目,重点考察建设进展和数据收录入库以及推动面向学界共享使用的具体举措等。

5.研究规模大、周期长、带有工程性质,已取得较为丰硕高质量阶段性成果,经费执行率超过50%且仍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可申请滚动资助。

三、检查评估要求

1.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对于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首席专家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本年度中期检查评估工作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进行(xm.npopss-cn.gov.cn),中期检查评估系统将于7月31日零时至8月10日17时开放。请课题组及时下载中期检查评估,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及时提交材料。未按时提交中期检查评估的项目将无法进入结项程序。

3.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课题组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检查评估结果

1.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材料经同行专家评议后,结果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时作为综合评价和鉴定结项的重要依据。结果为基本合格、研究进展较慢、阶段性成果较弱的项目,全国社科工作办将向省级社科管理部门通报,下发督促提醒函,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情况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予以终止。检查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存在意识形态或重大学风问题、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违规使用经费的项目,全国社科工作办将视情况做出调整资助计划、停拨预留经费、终止项目研究等处理。

2.参与本次中期检查评估的重大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成果情况、阶段性成果目录等内容将在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公布(涉密内容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各项目代表性成果将通过我办网站及中央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推介。

3.全国社科工作办将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检查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社科院联系人:金李绮

电话:88208796

邮箱:f021015@zju.edu.cn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和滚动资助表(2026年制).docx

附件2.2026年度需参加中期检查的重大项目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