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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2008年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8-27 浏览次数:6447

 

各有关单位: 
  浙江大学2008年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继续教育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关于大力发展继续教育的精神,围绕浙江大学“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益、国际化”的继续教育方针,以战略性和前瞻性眼光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二、课题类型及申报条件
  本年度继续教育课题分别设立招标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招标课题经费不超过4万,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经费不超过2万,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者申报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一般课题经费不超过1万,申报者专业技术职称不限。
  三、课题范围
  本年度继续教育研究课题范围包括远程教育(含远程学历教育及采用远程手段的继续教育培训)、非学历教育培训等所有非全日制教育(不含研究生教育)的管理模式、质量控制、资源整合利用、教育教学实践策略、培训项目开发以及继续教育专业化等方面的研究。
  根据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发展需要,招标课题题目确定为:
    1.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体制研究;
  2. 继续教育从业人员专业化发展研究。
  重点和一般课题由管理部门和申报者自行确定相结合。
  四、课题评审
  本年度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立项数量根据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发展规划确定,立项课题由校社会科学研究院和继续教育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课题采用梯度评审办法。即评审时,按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顺序依次评审,未获得前一类课题的项目,根据本人意愿及单位意见按顺序自动转入下一类型课题的评审。申报常规性课题者在填写申报表时,应在课题类别的选项中做出明确选择。 
    五、研究年限
  招标课题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完成时间为1年,其中对策性研究的课题要求在一年之内完成。项目研究阶段从当年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至上报完整的最终研究成果时止。
    六、申报办法
  1. 课题负责人限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成员申报其他课题,课题参与者不得同时参与两项以上课题。
  2. 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并在“学院或部门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3. 申请人应将《课题申报表》(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及电子文档一份,于9月20日前报校继续教育管理处。
  

  联系人:芦庆梅
  联系电话:88981034           
  Email:lqm@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08年8月27日

 



附件1: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