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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8年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17 浏览次数:5615

 

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对2008年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对我校社科研究人员承担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年度检查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检查项目的研究进度、成果质量和经费使用等情况,这是项目中期管理的重要内容,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项目完成率和成果优秀率。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要求,这次年度检查的范围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以及后期资助项目(见附件一),2008年立项的项目暂不检查。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共同做好项目年度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对于没有开展研究或进展缓慢的,了解原因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制订整改措施。

  2.检查项目研究成果质量,包括项目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已开展的调研及相关工作、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阶段性成果出版、发表、获奖及社会反响情况。对于特别优秀的阶段性成果,写出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专门报送我院。

  3.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包括检查项目经费开支是否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有超额或重复提取管理费、提取劳务酬金或稿酬、购置与研究无关的物品和不合理固定资产等现象。

  4.检查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项目管理单位等是否改变,项目负责人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延期而没有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等。 

  三、检查方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8年度检查表》(见附件二),有重要事项变更的,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三);

  2.召开部分项目年度检查汇报会,深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面对面地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汇报。

  已经到期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抓紧结题。有关鉴定结项等规定见附件四。 

  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年度检查表、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及重要中期成果等汇总,认真填写《情况汇总表》和《变更登记表》(见附件五、六),于10月20日前一并报送我院(含电子版)。 

  联系人:方志伟 
  电话:88981068     
  E-mail:zwfang@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08年9月17日



附件1: 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检查项目名单

附件2: 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检查表

附件3: 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附件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手续及审批表

附件5: 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科研管理部门汇总)

附件6: 年度检查汇总表(科研管理部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