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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当代浙学论坛——2010学术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2 浏览次数:4308

 

各有关学院、老师:
     以“转型·创新·发展”为主题的“当代浙学论坛——2009学术月”活动,通过进一步整合浙江本土学术资源,开展系列化的学术研讨和交流,为推动浙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智力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学术效应。
     经研究,省社科联决定今年继续组织开展“当代浙学论坛——2010学术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浙江经济社会在网络化、信息化大背景下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以及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前沿问题,动员组织我省社科界以“学术性、前沿性、创新性”为导向,遵循学术规律,发挥学术优势,开展系列化的学术研讨和交流,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主题
 “网络时代·人文视野·科学发展”含义是从人文社科的视野,深入分析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在网络时代的演进、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探讨我国特别是我省在网络时代背景下经济社会转型的路径与策略,为实现科学发展服务。具体研讨议题参见附件1。
     三、活动时间
     5月底至6月。
     四、活动方式
    “学术月”活动要采取省市县联动、点面互动的方式。“点”以省社科联主办的主论坛来体现,“面”以各分论坛来体现,实现点面互动呼应。主论坛由省社科联主办或与有关单位、学会联合主办。拟举办2场:“网络时代与转型发展”论坛,浙江省少年儿童发展论坛,其中“网络时代与转型发展”学术研讨会同时为“2010学术月”开幕式,拟在6月初举办,在“浙江在线”上全程直播。
     分论坛由省级学会、市县社科联、高校社科联、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主办(也可与其他单位、机构联合主办)或承办。
     要求论坛必须紧扣主题,坚持学术性,立足创新性,凸显服务性。具体活动形式包括研讨会、专题座谈会、学术报告会、学术年会、学术沙龙等。
     五、活动组织
    “2010学术月”主办单位为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媒体联合主办单位为浙江在线、东方早报。省社科联学会处承担计划的具体实施和联络工作。
    六、活动宣传与奖励
    1、媒体宣传:各论坛应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宣传应坚持“学术研讨无禁区、宣传普及和纪律”的原则,把握好政治导向。主办单位拟在学术月活动前在有关媒体发布活动方案,并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2、成果应用:对活动中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综述、纪要或论文,主办单位将进行观点摘编,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
    3、成果奖励:对各论坛推荐的优秀参会论文、学术报告,经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为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其中立项为重点课题、年度课题的给予经费资助。
   4、论坛奖励:经省社科联确认、被列入“2010学术月”分论坛的活动,省社科联将根据论坛的规模、会期、层次等,给予支持;社会影响或学术影响好的,酌情给予奖励经费。
   七、活动要求
    1、校内各申报材料于4月23日之前发送至luping@zju.edu.cn.
    2、经省社科联确认、被列入“2010学术月”的活动,要求各主办单位精心筹备、认真落实,突出主题、突出特色,使活动按计划高质量地组织开展好。
   ①活动前须编印一本论文集(或论文提要集)。其中,围绕活动主题,应有针对性地组织3篇以上重点论文或报告。
   ②在活动的论文集、资料袋等显著位置,须标上“当代浙学论坛——2010学术月”的统一标志(可从“浙江社科网”下载);在活动介绍、宣传中,须说明是“当代浙学论坛——2010学术月”分论坛活动。
   ③5月17日前向省社科联学会处报送活动“日程安排”,以便我们编印“活动指南”,在有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活动信息。
   ④活动期间应做好活动的宣传、记录等工作。有条件的,可安排活动摄像,刻录活动光盘。
   ⑤活动结束后10天内,将推荐参加课题评审的优秀论文(一般8篇推荐1篇,各一式4份)、活动综述、论文集(3本),以及活动照片(1-5张)、活动光盘等,及时报送省社科联学会处。
活动因故调整的,应及时告知省社科联学会处。
    八、关于申报2010年“当代浙学论坛”常规学术活动的说明
    2010年,省社科联继续面向学会组织贯穿全年的“当代浙学论坛”学会学术活动系列(不含已列为“2010年学术月”活动的项目)。
    “当代浙学论坛”学会学术活动可随时申报,主题不限,内容必须是省级学会在2010年度主办或承办的学术活动。省社科联将根据申报情况,每月底前在“浙江社科网”的“当代浙学论坛”页面上公布下月拟举办的“当代浙学论坛”学会项目。
     被列入“当代浙学论坛”的活动项目,必须在活动时标注“当代浙学论坛”的统一标志;在活动结束,及时向省社科联报送会议论文、活动综述、活动照片等。
     省社科联根据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以及论文、综述、信息等材料的报送情况,于年末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社科院联系方式:鲁平,88981089,luping@zju.edu.cn
 
    浙江社科网网址:www.zjskw.gov.cn
 
 


附件1: 当代浙学论坛——2010学术月活动研讨议题

附件2: 当代浙学论坛——2010学术月分论坛申报表

附件3: “当代浙学论坛”申报表

附件4: “当代浙学论坛”及“2010学术月”统一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