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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民政部2011年度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07 浏览次数:5222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深入研究解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快建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度体系,推进社会工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现发布“民政部2011年度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课题研究指南。
      一、研究课题
      民政部2011年度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课题分为招标课题和自选课题两类。
      具体见课题指南。
      二、课题申报
      招标课题和自选课题需按要求分别填写《民政部招标课题申请书》和《民政部自选课题申请书》(见附件,可加附页),并于2011年4月15日前将课题申请书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社科院。
      曾经承担过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招标或委托研究课题的单位或个人,尚未完成或尚未结题的,不能参加此次课题申报。
      自选课题要具有原创性,且未经发表或参评其他奖项,否则不予备案。
      三、课题要求
      招标课题必须系统梳理国(境)内外有关研究成果,综合运用定量与定性研究方法,深入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课题成果要清晰描述客观现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提出既有理论支持又有实践基础的研究结论、既有前瞻性又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课题报告一般不少于4万字。
      自选课题要围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某一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课题成果要观点鲜明,框架完整,逻辑清晰,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兼具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课题报告不少于8000字。
      四、课题管理
      招标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民政部科研任务书》要求开展研究,切实把握研究进度,全力保证研究质量,认真完成研究报告。民政部社会工作司、科学技术办公室将通过动态掌握课题进展、中期评估等方式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监督。
      各课题组要在2011年10月15日前把课题研究成果和相关资料的纸制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至民政部社会工作司。课题研究成果由民政部社会工作司、科学技术办公室和作者共同所有,未经民政部社会工作司、科学技术办公室同意,不能公开发表。
      对通过验收的招标课题成果和通过专家评审认定的优秀自选课题成果,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将适时公开发布,并将有关论文结集出版,同时择优在《中国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文选》、《中国社会报》、民政部网站等媒体上发表。
      联系人:喻嘉乐
      联系电话:88981068


附件1: 民政部招标课题申请书

附件2: 民政部自选课题申请书

附件3: 课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