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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9 浏览次数:3459

 

各有关学院、老师:

  根据《国家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和《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国家文物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以下简称“科研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科研基地实行分类建设管理,按建设发展目标分为以下3类:

  (一)应用基础类:以提升文物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主要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学科发展前沿的创新性研究;

  (二)工程技术类:以提升文物博物馆行业技术供给能力为目标,主要开展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以及成果转化推广;

  (三)管理科学类:以提升文物博物馆行业科技管理决策支撑能力为目标,主要开展规划战略、科技政策、科技情报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应为文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机构。

  (二)具备固定的科学研究场所和一定规模的研究实验条件,以及支持科研基地建设发展必要的资金配套能力。

  (三)所报研究方向符合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重大需求。

  (四)在所申报的研究方向有1至2名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

  (五)在最近5年中,承担过至少3项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相关科研项目(课题)。

  (六)与国内外相关文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了较为紧密的合作关系,并取得相应合作研究成果。

  (七)具备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的良好条件。

  三、申报方式

      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申报基地的单位和负责人填写《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经学校上报,省文物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推荐,上报国家文物局。

      四、申报要求

  (一)请按规定格式填写《申请书》(见附件2),负责人签字后书一式11份(原件1份,复印件10份),采用A4纸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同时提供电子文档(doc格式)光盘1张。

   (三)申报工作结束后,科研基地管理办公室即依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启动评选程序。评选以申报基地汇报演示答辩和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要求全面展示申报基地的环境条件状况,请预先做好准备工作。

      五、申报受理

      请于2013年7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文件和光盘交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逾期不候。

  

社科院联系人:周石

联系电话:88981068

Email:zhoushi@zju.edu.cn


科研院联系人:金王平

联系电话:88981187

Email:kyyjwp@zju.edu.cn


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于丹华

电话:010-84631969

电子邮箱:kyjd@sach.gov.cn

 

附件1 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申请书

附件3 前四批科研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