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8 浏览次数:4807
各有关学院、老师:
根据教育部教技司[2015]48号《关于组织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资助期限已结束,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资助期结束后应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采用会议答辩方式进行。
请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及往年延期者填写好《总结报告》(附件1)和《工作总结》(附件2);经费决算表加盖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签章,其余公章由学校统一盖。
各位负责人的《总结报告》纸质版本一式两份和《总结报告》、《工作总结》的电子版本,由各科研科统一汇总后于5月29日前上报社科院。集中验收会议安排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徐蕾
联系电话:88208796
电子邮箱:lily20061031@163.com
附件4:结题验收名单
社科院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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