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受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第一批)结题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管理办法》,社科院现对 “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工程”)第一批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题验收受理范围
1.根据《管理办法》,“马工程”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据此,本次集中受理结题的范围为:“马工程”项目第一批(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他批次的项目若已完成研究也可申请结题。
2.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研究的,请填写《延期申请表》。
二. 提交结题验收要求
1.成果形式为书稿,且已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字数一般不少于18万字。
2 .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完成或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
3.按照预算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合法使用项目经费。
三. 结题验收方式
1.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验收材料,由社科院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鉴定,确定是否予以结题和出版。
2.通过鉴定的课题组负责人要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对书稿进行完善,在完成鉴定的一个月内提交书稿的修订版本。未通过鉴定的项目可在半年内申请二次鉴定,仍不通过的将做撤项处理,经费予以收回。
四.请项目负责人于6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 课题负责人填写的《鉴定结题审批书》(学院盖章)1份。
2. 书稿打印稿一式6份。(书稿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等相关身份信息)
3. 请同时将《鉴定结题审批书》电子版发送至zhoushi@zju.edu.cn。
社科院联系人:周石
联系电话:88981068
Email:zhoushi@zju.edu.cn
附件1 马工程(第一批)立项名单
附件2 鉴定结题审批书
附件3 延期申请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