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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结题申请的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6 浏览次数:3239

 

各有关单位、教师:

根据《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民研〔2016113号)和课题协议书的有关规定,2016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将在331日前完成相关研究,并须通过结题鉴定才能验收结项。现就有关结题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1.各课题组填写《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结题申请表》(附件1),认真总结课题研究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果。

2.各课题组整理并提交以下材料至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纳米楼11114号窗口

⑴《结题申请表》一式1份;

⑵课题最终研究成果3份(格式规范要求见附件2);

⑶论文发表或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⑷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dxulei@zju.edu.cn

3.未注明“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标志以及在20161031日之前公开发表、出版的,不得作为本课题的研究成果。

4.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研究的课题,需提出延期申请,填写《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3)一式3份,并提交阶段性总结至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纳米楼11114号窗口,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dxulei@zju.edu.cn。经省民政研究中心审核同意,630日前完成研究并提交结题申请,未能在延期日之前完成的予以撤项处理。无特殊原因的,不得申请延期。

5.各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与最终研究成果,经省民政研究中心同意,可免于鉴定:

⑴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被厅局级以上党政机关完整采纳吸收的;

⑵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被厅局级以上党政机关作为规范性文件下发的;

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获省、部领导批示的;

⑷已由学术期刊和出版社公开发表(或有录用通知)和出版的。

6.截止日期为2017328日,逾期不再受理。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88981068

Emailzdxulei@zju.edu.cn

 

省民政研究中心联系人:戴晓青

联系电话:87055486,13958124825

地址:杭州市保俶路32号省民政厅3号楼407

邮编:310007

 

附件1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结题申请表

附件2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成果格式规范要求

附件3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延期申请表

附件4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