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五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8 浏览次数:2958
各有关学院、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的组织实施,加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经研究,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启动第五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2011计划”的总体精神和“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浙江急需、全国领先,部分领域达到世界水平”和“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要求,重点支持已取得较好的协同创新和实施效果,具备较为完善的自我运行机制的协同创新中心。
二、申报材料
请申请人于2017年4月7日前将《认定申报书》(见附件,相关佐证材料请与《认定申报书》一并装订,A4纸,双面打印)一式7份报送社科院(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 wenyun@zju.edu.cn)。
三、其他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认定标准,对已开展的培育组建工作进行系统评估,择优申报。对于申报材料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达不到申报要求的,将不列入下一步认定工作。
社科院联系人:郑杰欣、邵文韵
联系电话:88208796、88981068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7年3月8日
附件:《认定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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