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通知

关于开展浙江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0 浏览次数:3191

各有关学院、单位:


为发挥专家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推动我省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经研究,省文化厅决定组建“浙江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推荐范围

在浙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省级有关部门、全省各市文广新局、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文化企事业单位等从事文化产业研究、管理和经营的专家学者或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2.从事文化产业相关领域研究或经营管理工作满3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管理型专家可放宽职称条件),视野开阔,作风务实,有较强的专业评判能力,在相关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

3.能客观、公正履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4.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应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企业专家原则上是本行业龙头企业的骨干人才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二、专家的基本职责

1.参与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文件的研究和制定,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建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撑;

2.参与文化产业方面的咨询、评审、调研、课题研究、授课等有关工作;

3.参加文化产业方面的专业学术会议;

4.参与省文化厅组织开展的国内外文化产业交流活动。

三、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1.实行分类建设。根据专家的研究领域,按演艺业、娱乐业、动漫业、游戏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业、工艺美术业、文化会展业、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产业、数字文化服务业等文化产业门类进行分类建设。

2.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对入库专家的资格复审与动态管理,对不再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和管理、不积极参与相关活动或有失职行为等情形的,将调整出库。

四、推荐方式

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管理型专家和企业专家由所在地设区市文广新局为推荐单位。《浙江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由专家本人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汇总上报。省文化厅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择优入库。

五、材料报送

请专家填写《浙江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并于3月17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紫金港校区西3B-207A,电子版发送至huangjunzju@163.com。


社科院联系人:黄骏

电话:88981068

邮箱:huangjunzju@163.com


附件1:浙江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附件2:文化产业行业类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