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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4 浏览次数:4163

各有关学院、老师

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现将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重大资助课题(附件1)、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新兴(交叉)学科重大扶持课题(附件2)、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附件3)等立项课题名单予以公布。其中我校优势学科重大资助课题立项3项,新兴(交叉)学科重大扶持课题立项1项,规划课题立项15项。请各课题负责人和相关学院科研科注意以下事项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1.资助经费

2019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助额度:重大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含子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8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青年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后期资助课题每项资助出版经费5万元。

省社科规划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

2.最终成果要求

1)“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重大资助课题”和“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新兴(交叉)学科重大扶持课题”的最终成果要求详见《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立项协议书》(附件4)中的具体规定。

2)“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最终成果要求详见《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附件5)中的具体规定。

3)“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课题”的最终成果要求详见《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课题立项协议书》(附件6)中的具体规定。

3.课题管理

上述课题按《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有课题名称、成果形式改变,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负责人或管理单位变更,完成时间延迟和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社科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审批(《变更审批表》请从“浙江社科网”下载)。课题完成后,请课题负责人按立项协议书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将完整的结项材料呈报所在单位科研科,由其统一递交至社科院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办理结题手续。

4.成果转化

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向省领导和有关部门呈送的研究报告,须首要标注“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著作公开出版时,“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为同一级别课题的唯一标注成果,否则不予认可。

相关学院通知后,及时告知本单位课题负责人下载《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认真阅读后填写相关内容。填写时请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或A3)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

各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3份送交所在单位科研科。由各科研科确认所填写内容无误后,于2018年9月20日前递交至社科院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省社科规划办审核、盖章后寄回2份协议书,分别由课题负责人和社科院保管和存档。逾期未签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

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社科院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88981068

E-mail:zdxulei@zju.edu.cn


省社科规划办联系人:徐丹彤、叶德清

联系电话:87050492、87053195

E-mail:zjssklghb@vip.163.com

通信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计算技术研究所大楼A701室

 

 

  附件:

  1.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重大资助课题立项名单

  2.2019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新兴(交叉)学科重大扶持课题立项名单

  3.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名单

  4.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立项协议书

  5.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

  6.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课题立项协议书

  7.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推荐出版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