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2021年下半年)
发布时间:2021-12-15 浏览次数:524
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社科院现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工程”)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受理范围
1.计划或延期结题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马工程”项目(附件1);
2.其他已完成研究的“马工程”项目。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结题的,请提交《延期申请表》,研究时间已超过5年或已延期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请延期。
二、结题材料
1.《鉴定结题审批书》1份(附件2);
2.最终成果打印稿一式2份(著作书稿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等相关身份信息);
3.上述材料电子版。
三、结题要求
1.成果形式为著作书稿,字数一般不少于18万字;或立项时约定的其他类型成果。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完成或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
3.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预算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合法执行。
四、结题手续
1.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单位科研科,科研科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符合要求的结题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社科院。
2.社科院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鉴定,确定是否予以结题。
社科院联系人:黄骏
联系电话:88208339
E-mail:huangjunzju@163.com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1:集中结题验收项目清单.xlsx
附件2:鉴定结题审批书.doc
附件3: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