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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关于启动浙江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3 浏览次数:1075


各相关学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进一步促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式转型,引领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培育建设工作。现将首批培育实验室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瞄准学术前沿,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布局若干符合新文科发展趋势,具有交叉特色、前沿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探索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机制,形成建设标准和管理范式;推进学科交叉融合,促进科研范式革新,支撑产出原创性学术理论和智库研究成果。

二、建设方式

首批遴选一批建设基础较好的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进行培育建设,每轮培育建设周期为3年。培育建设期内,实行弹性经费和动态管理制度,学校对入选的实验室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并组织期中检查评估和期满考核。期中检查评估未通过的,取消资助;培育期满考核未通过的,予以退出。

三、申报要求

1.本次试点面向文科学院(系)进行申报,鼓励各学院(系)开展合作,联合申报。如实验室入选,所在院系应按不低于1:2予以配套支持。

2.主要支撑科学研究,至少涵盖2个(含)以上一级学科,其中主要依托学科须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

3.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有稳定的、结构合理、学科交叉的高水平复合型科研队伍,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解决重大问题的科研实力和创新的研究方法,在相关学科领域有扎实的实证研究基础。具备良好的办公条件、科研实验条件和基础保障条件,有稳定的经费资助渠道。

4.原则上实验室应已稳定运行2年(含)以上。管理制度健全,内部运行有序,未来发展规划清晰,成效可预期。

5.以下情形不在此次申报和遴选范围:已入选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其他省部级研究基地 /智库/实验室等。

四、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浙江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申报书》(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47日(周四)前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至社科院,电子版发至wangxue1213@zj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雪  寿容儿

地  址:紫金港校区成钧苑3幢(文科创意B楼)704

电  话:0571-88208799

邮  箱:wangxue1213@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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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