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关于申报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 “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学习研究和宣传阐释,现启动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原创性贡献研究
2.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时代价值与意义
3.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理论体系与内在逻辑研究
4.习近平文化思想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研究
5.习近平文化思想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
6.习近平文化思想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研究
7.新时代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研究
8.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研究
9.“两个结合”与文化主体性研究
10.文化自信与文化传承发展研究
11.中华文明传承与发展的内在规律研究
1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13.构建中国话语和自主知识体系研究
14.全人类共同价值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
15.文明交流互鉴与人类文明发展基本规律研究
16.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浙江溯源
17.习近平文化思想与浙江实践
申请人可围绕上述选题方向或习近平文化思想相关研究方向,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二、资助额度
资助经费一般为6万元,第一年、第二年各拨付2万元,结题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
2.在研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个人研究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不得以已立项项目的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四、其他规定
1.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
2.课题研究成果发表时要求署名“浙江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且同时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3.如获批立项,项目负责人应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研究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在报刊媒体上发表理论宣传文章,积极向有关部门报送决策咨询报告等阶段性研究成果。
五、申报安排
1.项目申报书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于2024年6月25日前,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统一交至社科院,同时提交电子版。
2.社科院和中特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
联系人:张英琪、叶文
联系电话:88982384、87075320
联系邮箱:zhangyingqi@zju.edu.cn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浙江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