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关于申报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 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现启动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浙江溯源研究
2.习近平经济思想与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研究
3.习近平坚持改革开放方法论研究
4.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
5.“第二个结合”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研究
6.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基本问题研究
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研究
8.革命文物与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研究
9.“大思政课”服务教育强国建设研究
除上述选题方向外,申请人也可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其他领域、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等,自行设计具体选题。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二、资助额度
资助经费一般为6万元,立项及中期检查后各拨付2万元,结题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
2.在研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个人研究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不得以已立项项目的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四、其他规定
1.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
2.课题研究成果发表时要求署名“浙江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且同时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3.如获批立项,项目负责人应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研究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在报刊媒体上发表理论宣传文章,积极向有关部门报送决策咨询报告等阶段性研究成果。
五、申报安排
1.项目申报书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于2025年6月26日前,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统一交至社科院,同时提交电子版。
2.社科院和中特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
联系人:张英琪、叶文
联系电话:88208339、87075320
联系邮箱:zhangyingqi@zju.edu.cn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浙江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
2025年6月12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2025年度课题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