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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浙江大学国际学生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5 浏览次数:562

各学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国际学生教育改革与实践,提高国际学生教育研究水平,决定开展2023年浙江大学国际学生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选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家来华留学工作方针政策和教育部来华留学工作相关规定。以面向全球培养知华友华菁英人才,推动来华留学工作提质增效、做强“留学浙大”品牌中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全局性、前瞻性、储备性研究,提升来华留学工作服务国家教育对外开放、学校“双一流”建设的能力与水平。

二、 课题申报及有关要求

1.课题申请面向全校教职工。申请人可根据《2023年浙江大学国际学生教育研究选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研究方向确定研究题目;也可在符合指导思想和选题原则前提下,结合实际自选研究方向,自拟题目。所拟研究题目力求符合学校实际,尽量具体、有针对性,避免过于宽泛。

2.课题负责人每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其他校级及以上课题且未结题的,原则上不鼓励再次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重点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两人(含课题负责人);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亲笔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鼓励跨部门、跨单位开展联合研究。

三、 课题类别和经费支持

立项研究课题全部列入校级课题,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资助金额分别为2万元和0.5万元。每个课题正式立项后先拨付60%资助经费,其余40%经费在课题结题验收后拨付。

本年度项目不设定立项计划数,凡是符合学校实际需求、高质量的课题均可列入。

四、 结项要求

1. 课题研究时间为一年,所有课题原则上应在项目执行期内按期完成。结题延期申请最多半年,到期仍无法完成的按中止处理。

2.结题时,重点课题需完成1份调研报告,并在课题相关领域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一般课题需完成1份调研报告或在课题相关领域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

3.文章公开发表时应标注获浙江大学国际学生教育研究课题立项资助。

4.鼓励重点项目申报者在项目建设期结束两年内申请省部级或国家级科研项目。

五、 其他事项

1. 浙江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

2.课题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浙江大学国际学生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将签字纸质版原件1份送至紫金港校区澄月9舍国际教育学院408室,电子版申报书以“申报书+姓名”命名,发送至:0522027@zju.edu.cn。课题申报材料须在2023年04月17日前提交完毕。国际教育学院牵头组织评审。

3.申报者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课题经费的使用,并保证在预定的时间、以预定的成果形式高质量地完成研究。结题验收工作由浙江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统一组织。课题管理要求详见《浙江大学国际学生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附件3)。


附件1:2023年浙江大学国际学生教育研究选题指南.docx

附件2:浙江大学国际学生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

附件3:浙江大学国际学生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docx

联系人:来华留学教育研究室 伊老师 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953399 

Email0522027@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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