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转发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推荐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系)、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为革命文物工作建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持,统筹推进新时代革命工作高质量展。现将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商请推荐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转达如下:
一、推荐范围
革命文物专家库由革命旧址、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机构,博物馆、纪念馆和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擅长于革命文物政策法规、理论研究、保护管理、宣传教育、展示传播、开发利用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价值导向,深入了解中国革命历史,熟悉党的重大历史决议、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
(二)学术造诣深厚,长期从事革命文物领域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熟悉行业发展动态;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能够积极参加并按时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优秀中青年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三、专业领域
(一)调查类: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资源调查、认定、定级等 领域专家,馆藏革命文物、文献、档案、实物、藏品鉴定征集等领域专家。
(二)保护类:革命旧址修缮、文物保护规划编制、馆藏文物修复、文物安全保护、纪念场馆和设施规划设计等领域专家,革命文物预防性保护、数字化保护、环境风貌保护等领域专家。
(三)管理类:革命文物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政策制度研究等领域专家,革命文物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和日常管理等领域专家。
(四)展示类:革命历史类展览策划、展陈设计、布展施工 等领域专家,革命旧址陈列展示、片区整体陈列展示等领域专家,红色旅游景区规划设计、运营管理等领域专家。
(五)传播类:革命文物讲解导览、宣传教育等领域专家,革命文物融媒体传播、专题节目制播、“大思政课”设计开发等领域专家。
(六)研究类:革命文物分类研究专家,近代史、党史、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军史研究专家,文献、档案、地方志研究专家等。
(七)技术类:革命文物保护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等领域专家,数据库建设、文物信息共享开放等领域专家,文物行业现代科学技术应用领域专家。
(八)其他类:其他与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相关领域专家。
四、专家确定
国家文物局汇总推荐人员名单,根据革命文物工作需要和专家分类构成,按照广泛性、代表性、统筹性的原则,由国家文物局遴选确定并印发革命文物专家库专家名单。
五、报送时间
请以学院(系)为单位于2023年4月19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表(附件1、2)发至社科院科管部工作人员邮箱:f021009@zju.edu.cn
社科院联系人:任珂慧,88981068,f021009@zju.edu.cn
国家文物局联系人及电话:王薇薇,0-56792307(传真);赵璐,10-5679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