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贯彻落实《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教育部决定启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详见附件3—5。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数量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青年成果奖申报者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年龄应不超过40岁,女性申报者可相应放宽2年,不超过42岁)。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
1. 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
3.咨询服务报告;
4.普及读物。
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附件1或附件4)及相关答疑(附件2或附件5)。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一)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后择优报出。校内各申报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规范申报程序,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各单位申报限额另行通知,请根据申报限额排序后报送。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办法和流程按照系统说明,申报材料由学校审核后统一上传。个人用户无上传权限,无需注册或登录个人账户。
(二)申报者可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见附件6,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单位。《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五、申报时间安排
此次申报校内时间安排如下,请各单位务必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报送有关材料:
时 间 | 进 度 安 排 |
10月20日上午9点前 | 各申报单位精准统计本单位拟申报成果,提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9)至社科院。 |
11月10日前 | 各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者进行指导,并将排序后的《申报汇总表》、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电子件和纸质件,汇总后提交至社科院。 |
11月18日前 | 社科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上报成果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
11月26日前 | 社科院对全校申报材料统一进行网上申报,整理纸质申报材料送交教育部。 |
六、申报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网上提交信息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成果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申报成果无关的材料无需提供,报送的纸质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评审表》
《申报评审表》均为10份(至少2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电子版要求:word格式,命名方式为:申报单位+申报人+申报评审表。
注:《申报评审表》须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WPS和苹果Mac版Word。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二)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浙江大学”、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10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电子版要求:成果全文,PDF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命名方式为:申报单位+申报人+成果名称。
(三)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建议制作证明材料封面(见附件8)并编制目录。
电子版要求:PDF格式,命名方式为:申报单位+申报人+证明材料。
最终报出的申报成果,无论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七、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申报单位要认真传达、充分动员,精心部署、密切协作,切实组织好各项工作。
(二)严把遴选质量关。申报单位要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突出质量导向,对存在政治问题、违纪违法情形、师德师风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全过程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各类“跑奖”“要奖”等干扰评审的行为。
联系人:徐蕾、张英琪、黄骏
联系电话:88982755、88982384、88208339
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
附件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pdf
附件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pdf
附件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pdf
附件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pdf
附件5: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pdf
附件6: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7: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9: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申报单位填写).xlsx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