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文科横向项目经费进行预算制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8 浏览次数:2771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政策以及《浙江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浙大发计〔2010〕15号),结合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特点,制定《浙江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制试行办法》(浙大发社科〔2013〕4号http://zupo.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8917&object_id=2318993),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试行。现将办法中需填写的《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以下简称《预算表》)提交流程告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自行启动项目,经审核后,方能填写《预算表》(一式三份)。
2.项目负责人在《预算表》上签字后,交学院或研究所初审,由院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所公章。
3.社科院对预算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预算表》的最晚提交时间为办理首次经费入账时间,非基金类的纵向科研项目预算表的填报流程也按上述程序操作。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3年6月28日
附件一: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制试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二:文科横向科研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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